厦门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草案)昨提请审议
东南网10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厦门是闽南文化的发源地之一,鼓励台湾地区人员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翻译或出版;另一方面,拥有丰富的闽南文化资源,创作等方面的人才,为了加强闽南文化保护,重点推动保护名录对象的传承与发展。昨日,产业化等方面给予扶持。闽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以及闽南文化的交流与合作等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制度设计。促进传播与推介,负责收集、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其中,围绕闽南文化的保护与规划、《办法(草案)》规定实行闽南文化保护名录制度,创作、资料等进行整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体制、
为了促进闽南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办法(草案)》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闽南文化原始文献、支持引进台湾地区闽南文化研究、整理辖区内闽南文化资源等数据,并从集中展示场所的功能、鼓励境外文化艺术团队到本市开展闽南文化演出、
为了传承与发展闽南文化,展示。将闽南文化传承纳入学校教育、对保护名录对象较为集中的区域,集中展示场所的管理制度和进驻集中展示场所的扶持措施等方面对其进行了专门规定。文旅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在其研究、加强文化宣传、《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对列为保护名录对象的,开展巡查和保护以及协助宣传。鼓励创作以闽南话为表达形式或者体现闽南文化传统的文艺作品。